「普通科」醫生

曾於2007年2月16日刊登於信報副刊 -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范婉雯及陳潔玲醫生

朋友聚舊,各有發展。有人當經理,有建築師,有醫生。以下是其中的對話。

小學同學﹕「原來你當醫生。在那裡工作呢?」

醫生﹕「私人執業。」

大家交換名片。

小學同學﹕「你是甚麽科的?」

醫生說﹕「有人叫普通科,有人叫全科 (General Practice)。」

你覺得「普通科」醫生是幹什麽的?從字面了解,就是看普通病症,例如傷風感冒、屙嘔肚痛、頸梗膊痛、暗瘡、失眠……。

小學同學非常雀躍﹕「那就好了,可以去你處拿病假紙。」

一位加入﹕「我聽人說有個醫生一開就是半個月病假。」

又另一位加入﹕「是一次過發一張,還是分開多張,任填那種呢‥‥‥」

有些人對「普通科」醫生的要求只是拿張假紙,拿些藥、打支針,或者要一張專科的轉介信。但是,「普通科」醫生,其實並不普通。

一個「普通科」醫生,就是一個內外全科的醫生。市民在醫生名片上見到的MBChB 或MBBS,都是指「內外全科醫學士」,前者字根出自拉丁文Medicinae Baccalaureus, Chirugiae Baccalaureus ,而後者乃Bachelor of Medicine, Bachelor of Surgery 的英文簡寫。一個內外全科醫學士,應有良好的醫學訓練,對內、外、婦、兒、骨、眼、耳、皮膚、精神科及至公共健康的一般病例都有足夠認識。他理解病人的需要,有病醫病,無病安慰。他清楚自己的能力和限制,樂於將有需要的病人,恰當地轉介給專科醫生。他可以簽發病假紙,寫醫療報告,為有需要申請賠償的病人,作病情評核,或在法庭作供。他根據你的個人特質,提供合適的健康檢查,和預防疾病的忠告。一個好的「普通科」醫生可以得到你的信任,為你及家人,提供全面的醫療照顧。

雖然早期的醫學院不重視培訓基層醫生,但自1984年,家庭醫學 (Family Medicine) 的培訓計劃及評審制度,在本港逐漸成形。「普通科」醫生既可在港報考由澳洲全科醫學院及香港家庭醫學學院合辦的院士考試(Fellowship Examination),成為雙學院的院士 (FRACGP,FHKCFP),亦可修讀各形各色的家庭醫學文憑(Diploma) 或碩士 (Master) 課程,持續進修,更深入地學習在社區行醫之道。不少「普通科」醫生都孜孜不倦,利用這些深造機會,與時更進,掌握新的醫學知識及溝通技巧,讓病人得益。

相反,違反醫務守則的丸仔醫生、假紙醫生,不用多說,最好交給醫務委員會。對於不肯持續進修而又明顯脫了節的醫生,病人大可「用腳投票」。但要知道一件事實:醫生會否做缺德的勾當,跟他讀了多少書,擁有多少個銜頭,是沒有必然關係的。

上星期「面對面 - 病人為本」的專訪中提到:「普通科醫生『耽症』時有所聞」,這又代表了什麼?為何病人會覺得醫生「耽症」?是否醫生明知有某種療法或藥物有效,卻偏偏收起不用,待病人覆診又覆診,多付幾次診金才使用?實在,坊間最常見的傷風感冒,由初起至完全「搞掂」,可從一、兩天至七、八天不等,要視乎病者本身的體質。傷風感冒九成由病毒引起,痊癒過程全憑病人的免疫力,坦白說,醫生的藥物不外令病人好過點。

那傷風感冒為何又要看醫生?實在,最「值錢」的,是醫生正確的診斷和覆診的跟進,區區幾粒感冒退燒丸,便利店也可買到了喔!但有時病情一轉,例如快要變成肺炎,病人雖從併發症的邊緣被「抓」回,卻非常可惜地形成一種印象,以為醫生最初沒有使用抗生素是「耽症」。數十年來,市民這種「早開抗生素的醫生就是『唔耽症』的醫生」,也是令抗生素被濫用的其中一個原因。由此可見,病人和醫生的互動關係是不容輕看的:醫生不應只顧迎合病人(「病人是客」是極荒謬的歪論!),病人也應尊重醫生的專業判斷。葛雪菲教授亦指出,在理想的醫療體制中,最重要的基礎,是「有知識及責任感的群眾」(knowledgeable and responsible population),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