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名婦女就有一人患乳癌?!

曾於2009年5月15日刊登於信報副刊 - 香港家庭醫學學院溫煜讚醫生

近日電視廣告上看到幾段有關預防癌症的宣傳片,目的自是提醒大眾對癌症的關注。這些重要的健康資訊,實在應為大家所了解。但當中有不少是數字上的统計資料,大家又是否真正清楚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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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前本港一份暢銷報這樣報導:「本港乳癌發病率有上升趨勢,由過去二十三人就有一人患乳癌,上升至二十人就有一人中招。」香港癌症基金會給市民的癌症小册子《乳癌》也說「平均每二十四名婦女就有一人會患上乳癌。」根據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的資料,二零零六年本港有2,584宗乳癌,而二零零六年香港中期人口統計得悉香港女性合共3,272,956人。如果真的如報導般計算,二十人就有一人,本港應有163,648宗乳癌才對,和二千多宗有很大出入。其中的奧妙在那裡呢?

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說:本港婦女患乳癌的零至七十四歲的「累積壽命風險」 (cumulative life-time risk) 是二十人中一人,不是簡單的二十人中一人,更不是發病率。兩者的差別可謂謬以千里。

「累積壽命風險」是不同年齡人士風險的總和,最常用的是零至七十四歲,也可至七十或七十九歲。 這裏不詳述它的計算方法。簡單地說,是把零至七十四歲的每個歲別的發病率 (incidence rate) 加起來,再算出風險度 (risk)。二零零六年香港女性人口的乳癌發病率為2584/3272956,即每十萬人有七十九人。上述的「二十人中一人」其實是說:在兩個先决條件下,二十名在二零零六年出生的香港女性 (零歲),七十四年內可能有一位患乳癌;條件是:(甲) 乳癌的發病率七十四年不變、(乙) 這二十人沒有其他致命的病。也可以說,若她們到七十四歲仍生存和沒有患乳癌的話,她們那年的乳癌機會大概是二十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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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壽命風險是代表一個「地方」的風險,主要作用是比較各地某種病的流行程度,例如十年前美國的乳癌累積壽命風險是八人中一人,英國是十二人中一人。這個數字看來簡單易記,但它一個預計不到的副作用,就是那駭人的數字,較容易令人關注那種病。

我們還需要知道叧一個數字。上述的「累積壽命風險」是發病風險,即患乳癌的風險。二零零六年香港因乳癌而死亡的「累積死亡風險」是一百零八人中一人。換句話說,一百零八名該年出生女性若在七十四年內死亡,其中一人是乳癌導致,其餘一百零七名死者是因其他原因離世。這數字對乳癌病人甚有参考價值,表示痊癒的機會也不小。

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和六十歲的婦女各有不同的乳癌風險,「二十人中一人」顯然不足以評估每個人的特殊風險。乳癌的風險因素可分為「不可改變的」和「可改變的」。前者包括年歲、種族、家族史、乳癌基因 (BRCA1和BRCA2)、初經和收經的年齡。後者包括有否生育、首次生育的年齡、生育數目、有否哺乳、有否服用荷爾蒙 (如避孕丸、補充劑)、肥胖、煙酒、運動量和飲食習慣。這些因素有些十分重要、有些影嚮不大,甚或存疑。一份醫學實證評論報告慨述了一些因素的「相對危險度」(有某因素的人相對沒有因素的危險倍數) 如下():

酒精 (一天兩單位酒精或以上) 1.2倍
肥胖 1.2倍
荷爾蒙補充劑 (服用5年或以上) 1.3倍
初經在12歲前 1.3倍
收經在55歲後 1.2-1.5倍
沒有分娩或30歲後首次分娩 1.7-1.9倍
家族史 1.8-3.6倍
60歲及以後 5.8倍
曾患乳癌 6.8倍
BRCA1 1,200倍

但這些因素是有協同作用的,一加一會大過二,當多過一個因素同時存在時,便產生另外一種累積風險。有數個研究用統計學方法把這些因素納入不同的數學模式,以評估個人的乳癌風險,但它們都較為學術性而不被廣知。

「二十人中一人」、「每十萬人有七十九人」,或一個複雜的數學方程式,那個能吸引你的注意呢? 要記着,任何數字只是「僅供参考用」和「不負任何責任」,我們稍不留神便會被誤導。最重要的還是我們怎樣保護自已的身體,和怎樣做好自已的風險管理。

註 Singletary SE. Rating the risk factors for breast cancer. Annals of Surgery 2003; 237(4):474-482.